跳到内容

和棋

对局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被认为以和棋结束:

  1. 一方只剩下,另一方有王或王和一个轻子
  2. 双方都剩下王和象,且象的颜色相同;
  3. 出现了逼和局面;
  4. 一方给予长将;
  5. 一方提议和棋,另一方接受提议;
  6. 一方确定在最近 50 或更多步中没有进行吃子且没有移动,声称对局应该停止(50 步规则);
  7. 同一局面在对局中出现三次(或更多次),每次都是同一方走棋(三重重复);在这种情况下,将要第三次(或更多次)产生该局面的棋手有权不在棋盘上走出该着法,而是向裁判声称对局应该停止并被宣布为和棋。